洛阳房屋安全鉴定单位房屋安全突发事故紧急鉴定专业快速 什么情况下,房屋所有人或者使用人应当及时委托 洛阳市房屋安全鉴定中心进行鉴定?具有下列情形的能否作为公共活动场所或者经营场所? 答:根据《 洛阳市房屋安全管理办法》*十六条规定 房屋交付使用后,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房屋所有人或者使用人应当向房屋安全鉴定机构申请鉴定: 1)达到设计使用年限继续使用的; 2)学校、影剧院、体育场(馆)、大型商场、饭店等公共场所达到设计使用年限百分之五十的房屋; 3)房屋构件严重老化或者腐朽,房屋倾斜、连接构件脱离或者失效,受力构件断裂,结构发生异常的; 4)受自然灾害或者人为破坏使房屋结构变形,结构强度、稳定性、承载力降低的; 5)因扩建、加层、装修或者使用条件改变引起荷载变化,使房屋结构受到破坏的; 6)其他需要申请鉴定的情形。 洛阳房屋安全鉴定单位建设单位在施工前,对周边房屋有何安全义务? 1)距离二倍开挖深度范围内的房屋; 2)距离三倍开挖深度范围内,场地为高灵敏度土、液化土和基坑开挖在三米以上涉及降低地下水位的房屋; 3)人防工程、轨道交通工程规划控制保护地界内的建(构)筑物; 4)爆破施工中,处于《爆破安全规程》要求的爆破地震安全距离内的房屋; 5)其他施工可能危及到的建(构)筑物。 被申请鉴定房屋的所有权人和利害关系人应当予以配合。